“在事情曝光之後,她因為承受不住方方面面的壓力而選擇了自殺,好在,人救了回來。否則,大家都是罪人,用一個不確定的事實,逼迫的一個年華正茂的女孩去走絕路。我這裡澄清一下,我確實沒必要請普通的學生吃飯,不過在楊教練跟好幾個集團員工都在的情況下,這好像也不是什麼天大的罪過……而那些照片,其實你們這些做記者的最能分辨,取巧而已。”
“您說這些話有證據嗎?”
周青反問:“你們要什麼證據呢,是不是得把當事人叫來,在人心口插上幾刀。讓一個無關的女孩違心承認跟我有所牽扯,才可信。”
“假如我跟她有牽扯,她有什麼理由去服安眠藥。她如果真是那種女人,應該來找我才對,而不是用這種方式去躲避。這麼簡單的邏輯,你們卻問我要證據。”
詭辯。
人人都聽出來周青是在詭辯。
偏偏,沒人可以反駁。
確實,邏輯上假如沈夢潔跟周青真有牽扯,她確實沒必要自殺。
因為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跟周青有關聯而不可得,對她的汙衊,準確的說是很多人出於妒忌才對。
妒忌一個灰姑娘,竟然可以傍上週青這種人。
這個問題很熱鬧,周青不疾不徐的應對了過去,沒有任何紕漏。
終於,有人轉開了這個話題,扯到了檢察院遭遇襲擊的事兒。
周青對此的態度就一個,否認。
塗魏之爭已經過去,他不想再追查兇手,這件事本來就該平息了,不應再起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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