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芬和李鳳梅日常負責看店,兩家的分紅不說,這倆人包括夏曉蘭都拿的是200元/月的工資,84年這是罕見的高薪,不過夏曉蘭堅持要給開工資,是讓李鳳梅和劉芬把家庭賬和個人賬區分清楚,夏曉蘭和劉勇想做個啥生意,兩家還不是掏了老底來支援?
倆人把分紅拿走,一時見不到回頭錢,劉芬和李鳳梅多半會剋扣她們自己的日常花銷。
每月開的工資,是對她們工作的肯定,也是給倆人發私房錢。
夏曉蘭倒是不在意每個月能不能拿那200元,為了讓李鳳梅和劉芬轉變觀念,她還是接受了自己“買手”的工資。等她不參與店裡的進貨經營了,自然會停止領工資。
李鳳梅雖然覺得自己拿200的工資太高,倒也不好回絕,反而鬆了口氣:“這樣挺好,一個店讓你們母女倆都忙的不停歇,我家卻只有一個人能幫上忙,我這心裡也不舒坦。”
還是那句話,親兄弟明算賬,雙方都不要佔便宜,合夥的生意才能做的長。
劉芬相當於被固定在了服裝店裡,油渣生意不可能再去做,這次回七井村,母女倆的宅基地和責任田都分到手,夏曉蘭乾脆把這生意交給了陳旺達。
陳旺達肯定不可能去做這生意,但他有兒有女的,想要把生意交給哪個兒女都行。
什麼青魚只是添頭,真正的回報就是油渣生意,夏曉蘭和劉芬已經做的熟門熟路,商都這邊榨油廠的門路交出去,一個月穩賺三四百沒啥風險的生意,陳家不可能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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