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餘車匪見了,直接開土銃了,這一槍剛好打在了小猛的腿上。
咱們國人都是這樣,在大家都沒動手的時候,都被嚇唬得比較慘,一旦有人打了第一槍,其餘人的血性就來了!
小猛還擊到被攻擊,徹底把客車上人的火氣給打出來了。
這下,客車上的純爺們,都抄起了傢伙。
有些人拿著“行車滅火器”砸車匪,有的用鑰匙鏈抽,甚至還有直接上去咬的!
總之,客車上二十七八個男人,一起反抗,竟然把這群車匪路霸打得爆頭鼠竄,還有四五個跑得不夠快的,被人按在客車上,往死裡面打。
一旦男人的熱血被打開了,場面絕對控制不住。
等到公丨安丨局的人到來的時候,客車上的那四五個車匪路霸,被活活打死了三個。
再加上剛才被小猛用逃生錘打的兩個——他打的第一個,那人直接被打死了,打的第二個呢,因為眼睛被打瞎,又遭受了大量的踩踏,因為失血過多,死了。
咱這國情,甭管死的是車匪路霸,還是死的客車客人,只要死了人,就要有人為這件事情擔責任?
那誰來對這件事情負責?
咱們國家,有兩句老話,第一句叫:法不責眾。
第二句叫:槍打出頭鳥。
客車上的人都參與打殺那群車匪路霸了,要責罰他們,當然不太可能。
誰是第一個動手的?小猛。
小猛在衝突發生前,打死了兩個車匪路霸,他成了這次事件的替罪羊,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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