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不少文人不由一臉傲然,這是天下文人夢味以求的權利,一直以來眾人寫詩主要目的是為了揚名,根本沒有一文錢的收益,普通文人也就算了,哪怕是墨家子如此驚艷的詩詞,也是同樣如此。
然而一旦專利法將文人的著作權敲定,任何刊物想要刊印他們的詩詞都會支付相關的費用。這對文人來說,錢厥是小事,更重要的是一種認可,一種榮耀。
“著作權!孔穎達就這麼被墨家子收買了!”儒刊駐地中,韋思安不可思議的問道。
以他的理解,專利法一旦頒佈,顯然是墨家受益最大,作為儒家魁首的孔家又豈能坐視不管,卻沒有想到竟然被一個著作權輕易的收買了。
於志寧不由嘆息道:“墨家子這是抓住了文人的軟肋,有了著作權文人就可以名利雙收,是誰也不會拒絕,孔兄也不得不順水推舟。”
“不過是一點點潤筆費而已!”韋思安不由冷哼一聲,一臉鄙夷道。
於志寧搖頭道:“這點錢財我等雖然算不上,但是對於貧寒士子來說,卻成了一條稚貳�
雖然一次潤筆費很少,架不住時間長呀!一個文人如果名聲不湥猩涫盞攪巳蟊史訊ㄈ換崾且槐什恍〉氖睿鼊e說還有死後五十年的著作權,也算是可以為子孫後代留條財路。
“那我們是否還要儒刊上造勢反對專利法!”一旁的馬總編皺眉道,原本他為了反對墨家子的專利法,早已經請人寫好了文章批判墨家子,卻沒有想到突蹦出一個著作權打亂了他們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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