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亂世“君子以厚德載物”很明顯行不通,唯有富國強兵、以法治國,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的法家思想才能夠有作為。
黃漢不是君子,也不是善男信女,不會做爛好人,鼓勵勞動所得,爭取給更多漢人創造勞動機會,為此根本不介意大開殺戒。
少年兵給流民們建立檔案登記了戶口後,採取一戶有二丁抽一、四丁抽二的條例留下隨軍,他們主要任務就是幫著推獨輪車。
介於大明基層老百姓超過五十歲就衰老得不成樣子,“紅旗軍”體系放寬了丁口年齡,不是按照大明律十六歲到六十歲的標準算丁口,而是按照十五歲到四十五歲進行抽丁。
如果有超過四十五歲,自認為身體健壯,又有一技之長且主動願意代替家中少年服勞役的可以破格抽丁,由各地鎮撫官靈活掌握。
比如趕馬車技術好就算擁有一技之長,老車把勢熟悉馬性,揮鞭趕大車也不需要重體力,這樣的人主動服役就大受歡迎。
第一個找上“紅旗軍”的羅名士也被抽丁了,因為他家有兩個青壯年,只不過劉在旗考慮到這是個讀書人,又是第一個接受“紅旗軍”施恩的人,留下他為宣傳隊服務。
不僅僅是羅名士一個人留在宣傳隊,劉在旗一共收了十幾位讀過書、會寫字、開蒙過的青少年,用本地人參與宣傳效果會立竿見影。
獲得了體面的工作能夠拿到糧餉的羅名士熱情高漲,每天都提著石灰桶帶著幾個人到處刷宣傳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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