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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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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咱們去哪?”菲麗絲興致勃勃,只要和羅克在一起,根本不在意目的地。

“你想去哪?”羅克徵求菲麗絲的意見,只要是和菲麗絲在一起,羅克也不在意目的地。

“我們去打獵好不好?”菲麗絲的愛好絕對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樣,羅克這時才注意到菲麗絲的馬鞍旁是帶著獵丨槍丨的。

“行!”羅克沒帶獵丨槍丨,不過這沒關係,羅克和唐恩他們都帶著李·恩菲爾德,這是約翰內斯堡丨警丨察局的標配,所有的丨警丨察出門不管帶不帶手槍,都要攜帶李·恩菲爾德,李·恩菲爾德比獵丨槍丨可好用多了。

結果說是打獵,離開紫葳鎮十幾公里,一隻獵物都沒找到。

倒是遇到了一支巡邏歸來的金礦保安,也不知道他們跑了多遠,好幾匹馬身上駝的是大羚羊。

羅克還記得,菲麗絲說過大羚羊的舌頭最好吃。

於是所有的大羚羊舌頭就都成了菲麗絲的“戰利品”,巡邏隊的隊長知道菲麗絲喜歡吃大羚羊的舌頭後,當場表示以後大羚羊的舌頭巡邏隊全包了。

畢竟很多巡邏隊成員的孩子都在紫葳公學上學。

只有大羚羊的舌頭還不夠,唐恩找巡邏隊又要了一隻大羚羊,然後羅克他們才開始野炊。

其實就是燒烤,離開紫葳鎮的時候,扎克就帶足了炊具和調料,這段時間扎克每天都向馬文請教廚藝,現在廚藝也是好得很,燒烤這方面幾乎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和菲麗絲的兩個女僕一起忙活,羅克和菲麗絲都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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