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書記與蘭鎮長互相看了一下,表示不能簽字,人到場就表示做了見證,以後林秋陽不會再來鬧事。
看到胡書記與蘭鎮長不肯簽字,吳揚帆笑:“兩位父母官,你們也不用害怕什麼的。雖然林秋陽要價一百萬,說起來也算是一次敲詐什麼的,但是我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再說精神損失費本也沒有什麼一定的標準,一百萬也不算多,一千萬也不算少。反正是得看當事人之間如何商量。現在我作為另一個當事人已經同意,並拿出了錢賠償林秋陽的精神損失,你們還擔什麼呢。我跟你們說吧,你們不簽字,那麼這一百萬我就不會付給林秋陽。”
林秋陽忙說:“胡書記、蘭鎮長,籤吧,就籤個字而已。吳揚帆也說了,這是我們雙方自願達成協議的。你們也只是作過見證而已。”
胡書記還是警惕地看了吳揚帆一眼:“吳揚帆,你可別耍什麼乖巧。這錢是你自己願意給我的。我們這兒有三個都是看著你自願給的。”
“胡書記,你放心。我只想把這麻煩事解決,廠子好正常生產。葉經理那邊早就把我罵了一頓臭死,再不解決她可就要發飆了。”吳揚帆焦急地說。
猶豫了一會,胡書記與蘭鎮長交換了一個眼神,才在上面簽了字。
然後,吳揚帆又讓吳學忠也到上面簽了字。最後,把收據收好後,才把卡給了林秋陽,鄭重地說:“林秋陽,現在我們的事兩清了,你也不要再找廠子的麻煩。胡書記與蘭鎮長以及吳支書都可以作證的,如再來鬧,我就要告你敲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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