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皮靴廠的經理,在經略的面前梁鳳喜顯得有些緊張,尤其是在經略拿起一隻皮靴的時候,他總是會有些擔心的看著那靴上的針線是縫的是否密實。擔心那靴底的防滑銅釘是否規範,甚至還有那靴跟後方那一圈似馬蹄鐵似的鐵掌,是否合根。
拿著長筒軍靴的朱明忠,倒不知道梁鳳喜在想什麼,這會看著這種後世鼎鼎大名的“普魯士靴”,他的心底倒是不由自主的浮現出了俾斯麥的那句話“軍靴的樣子和行軍時的腳步聲,是軍隊的有力武器。”。這軍靴聲是不是武器,他並不清楚,但是軍靴絕對是不遜於步槍的武器,畢竟士兵需要靠著它步行。
儘管硬底長筒軍靴是沉重且笨拙的,但是它卻可以在長途行軍的時候保護軍人的小腿和足部,從而讓部隊保持戰鬥力。當然,之所以選擇長筒軍靴,並不僅僅因為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軍靴的號碼簡單,只有大中小三個號。它不講究尺寸,因為除了軍靴之外需要裹腳布,而裹腳步又分兩種:夏季穿的薄棉布制的、冬季穿的毛料制的。其形狀為長方形,長約三尺,寬一尺,它可以讓寬大的鞋子合腳。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長筒靴是全天候的舒適的軍鞋,對軍人,至少對於這個時代的軍人來說沒有比這更好的鞋子了。穿得快,不怕髒,不怕水。當然,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成本稍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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