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星呆在那個酒吧裡,雖然掙不到什麼錢,雖然食不果腹。
雖然錢不夠花,但是因為感恩這個老闆,因為感恩這個老闆把他當朋友。
因為在裡面也過得比較快樂,在裡面也活得像一個人,在裡面自由自在的,在裡面沒有人看不起他。因為他是駐唱歌手。
所以他就情願呆在裡面也不出來,也不被別人挖牆腳,實際上挖牆腳的人挺多的,很多人看上了他,好多人特意偷偷來聽他唱歌。
然後就私底下和他聯絡,但是這個男人都拒絕了,因為他覺得做人要不忘始終,做人不要忘記了當初提拔他這個人。
所以這個男人就是這樣行得正走得端。
但是外面的人都以為這個男人是一個流氓。其實他自己認為自己不是的。
“程星!你在想什麼呢?!我在給你講的話,你都記住了嗎?我是說,你並不需要殺了學院路那個女人,像那種賤女人,如果你殺了她把自己的命賠進去,那是划不來的。我也不是很相信你這個人,也許殺了人之後你會直接告知警方,讓你殺人的人並不是你自己,而是我,所以你一下子就可以把我出賣,所以我不需要你殺人,我只要你將學院的那個女人趕出國內,遠離我的兒子,從此以後不讓那個女人見我的兒子這就足夠了。我想那個女人,如果不在國內,如果去了阿姆斯特丹,童小顏一定會和阿姆斯特丹那個男人和好,然後只要那個女人和阿姆斯特丹的那個未婚夫結婚,我兒子就解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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