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在想:今天我晚上若真的這麼幹了,那個女孩肯定就完了。同時一個剛剛走出困境的家庭就也被毀了!而對於我個人而言也不一定能落得什麼好處。畢竟,如果繼續跟李駟穹這樣混下去,估計等到五六年以後也仍然是一個小打手,沒有實權也沒有大的錢財收入。還有,如果有一天,那個叫什麼大裝的打手回來了,我就得被兔死狗烹過河拆橋,到時候不一定什麼悲慘下場呢!說白了,憑李駟穹現在的實力和關係網,想把我再次送進看守所實在是易如反掌。說不定到時候再給我背幾個黑鍋,然後這輩子就別想出來了——要知道,綁架和販賣人口可是重罪!
除此之外,我還想到了在金馬路收保護費時,那個劉強大哥對我說的話:“你可以考慮一下跟我混。每個月的紅利先給你少一點,不過在我這兒,你有二把頭的位置當!”
所以站在一個小混混的角度,再加上一點自私的想法,哥就必須得反水!
然後在我心裡這一陣權衡利弊又愾氣決然之後,不等衚衕那個女孩回來時,哥就直接回身給了後座那個小子一拳,然後猛一轉身,又把駕駛位置上的這個小黃毛給打暈了……
計劃綁架女孩的這一天晚上,我就提前的懸崖勒馬棄車而逃。然後連夜趕到了五金一條街的劉強大哥那裡。進屋之後,我就一臉愁苦的,直接對大哥說:“強哥,李駟穹這逼慫恿我綁架學生,還待我菲薄!我想另立靠山,跟你混!”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