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忘了縣令的規矩。也出門拜廟保平安,路上在車上睡著了,就夢見了一個渾身是血的人對著她哭,說他在這裡已經等了你很久了。現在那個縣令是冒充的,他才是她的丈夫。那天電閃雷鳴,他出去看外面的東西,被一個怪物給吃了,怪物冒充成了他的樣子,奪走了他的一切。
夫人眼看著那個渾身是血的人一身是傷,都端詳不出面貌來了,嚇的半死,那個人就哭著說,你要是不信,給他喝黃酒,他準會把我屍身上的消化不了的東西給吐出來。
夫人猛然驚醒,睜開眼睛,車子正停在了一個賣酒的小店門口,店夥計正嚷著:"好黃酒,又醇又厚!"
夫人想起了那個怪夢,鬼使神差的就買了一壺,回去勸縣令喝。
縣令不疑有他,喝了一壺,果然醉酒去吐,夫人裝成照顧的樣子在一邊伺候漱口,只聽見"噹啷"一聲,還吐出了個硬物,等縣令走了,她過去一看,真是那個丈夫戴慣了的虎紋玉扳指。
夫人當時就捂著嘴,差點沒坐在地上。
她連夜坐了馬車出城,果然又夢見了那個渾身是血的人。
那個人哭著問,你相信我了?
夫人連連點頭,問那個假冒的東西到底是什麼來歷?無論如何,都要替夫君報仇。
那個人連聲誇她忠烈,告訴她,那個東西,是為了"印"而來的,庚申日那天,只要你把他身上的印章偷偷取下來就行了。
夫人答應下來。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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