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勉為其難,也懶得找衣服化妝,應付似的陪她去了民俗文化中心。路上接到莉姐的電話,說是週末一個人無聊,問我在幹嘛,我正樂於再多個人當電燈泡,就把她也叫了過來。
對於莉姐,我倆現在是合作無間的親密戰友,相處瞬間變得融洽多了。
周晴雨也與女醫生順利會師,果然如Mais所說,長得雖不是絕色大美人,但也真的是個看起來絕對舒服的美人。一點看不出是個四歲娃娃的媽。
我們在門口檢票,因為昨晚喝酒和人比賽掰手腕,現在手臂連抬都抬不起來,再加上前一晚宿醉,此刻低血糖外加手臂痠痛,就驅使莉姐去幫我買早點。等她回來時,周學姐她們已經先進去了。
我對書畫的興趣,完全來自於女神。愛屋及烏,她喜歡,所以我喜歡。
此刻,可謂是睹物思人,再加上昨天才跟Mais哭完,心情又盪到谷底了。
“看你這表情,又想你那個女神啦?”莉姐慢慢接受我愛上一個人的事實,並且覺得我這個人太痴情,她說她跟我耗不起了。
“莉姐,你說我怎麼辦啊?”不想提她,變成現在總想找人傾訴,我想可能是嚐到了昨天跟Mais訴說的甜頭。覺得憋著憋著只會內傷,不如說出來發洩出來,會舒服一些。
莉姐翻了個白眼:“辦法有啊,徹底斷了對她的念想,跟姐姐我在一起。”
這次換我翻白眼。
“吃麼?”剝去了包裝紙,莉姐遞給我一塊麵包,嘮叨道:“跟男人掰手腕,你還能佔了便宜?太自不量力了。”她覺得我小臂估計是拉傷了,才會這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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