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定性!”
姚葉不服氣道:“那你有過男朋友麼?有過喜歡的男生麼?”
我……
“你邏輯學白學了?沒有不代表就是!”我爭辯道。
“那就是沒有過咯。”姚葉突然笑了起來:“其實你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我不想聽了,兇狠道:“隨便你們怎麼臆想吧!”
我轉過身,想離開她,越遠越好。
姚葉的話像是一把鋒利的小刀,劃開我最陰暗被自己掩埋很深的角落。
我們在初三的時候,都喜歡買一本雜誌,叫《當代歌壇》。裡面比較詳實的記錄近期娛樂圈的風雲變幻。
我同學會把明星剪下來,貼在書本上或者書桌上。我也貼。
後來我發現她們都貼男明星,偶爾貼個女明星。而我只貼女的。
這個發現讓我費解,但也沒當回事。因為我確實喜歡一堆女明星,對男明星卻無論如何提不起興趣來。
另一個不同是看電視劇,我也只喜歡女角色。我最愛的女明星是趙雅芝。迷她迷得茶飯不思的地步。而我的同學們卻更喜歡劉德華,郭富城。
我隱隱覺得我和普通女生不同。後來自己開導自己,可能是和男生玩多了,被同化了。自那之後有意無意的,也會交些女性朋友。
作者有話要說: 以後這文我中午12點更,你們會有時間看麼?
等回覆。
☆、第十三章
13
可我對我的同性朋友們也沒有生出奇怪的感情來。而且相比於男孩子,女孩子太容易就斤斤計較,小肚雞腸。經常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就鬧不愉快和拉幫結派。在我看來簡直不可理喻。
但是男孩子的心思又很粗糙,這方面沒有女孩子纖細。我覺得我是結合了女孩子的體貼纖細和男孩子的寬容大度。所以同性異性緣都不差。
說我是同性戀,我是排斥的。因為那個時候同性戀還沒現在這麼普及讓人接受。何況我沒有戀愛過,確切地說,我沒有和女人戀愛過。憑什麼懷疑我是同性戀?就因為我留短髮,做中性裝扮?平常又和男生玩得好?
我留短髮是方便打球,中性裝扮也是因為經常要運動,穿裙子會各種不方便,而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因為我個子高又纖瘦,據我媽講“長得白白淨淨正正常常”,如果可以留長髮絕對比那些小矮子有氣勢。
晚上我輾轉反側,深刻反省自己,是不是給人太明顯的lesbian氣息了?
夜裡我聽見季漱玉起床去接水,我又藏不住心事,就披著被子把她拉進我屋裡。
“你覺得我是lesbian麼?”和她說話不必拐彎抹角,直接開門見山道。
她眼睛閃了閃,在夜裡顯得特別亮。
“怎麼這麼問?”
“我就問你,有沒有過這個想法?”
她想了想:“李宇春現在這麼火,你這樣的應該很受女孩子歡迎。”
我沒明白她話裡是什麼意思。她又說:“所以別人喜歡你,也許不是喜歡真正的你,而是覺得你這樣很酷,接近目前的潮流。”
這話可謂是醍醐灌頂!對啊,她們是把偶像的光環影射在我身上了。別人怎麼看待我我幹嘛這麼在乎?她們喜歡的又不是我,她們也不瞭解我,她們在乎的只是我的“樣子”。
想通了這點,我的心結也打開了。睏意隨之襲來。
“季漱玉你要不要和我睡?”
“不要。”她轉過身,纖長的脖頸與鎖骨連成了柔美的曲線,這種直面擊來的美好不禁讓我呆住了。心口有種莫名的腫脹感。
季漱玉那晚無意中的一個動作而形成的衝擊力至今還令我印象深刻。也許就是從那晚開始,我身體中的某一部分被打開了,就像每個人的青春期一樣都熾熱的燃燒過,化為灰燼後再肥沃了自己。我想,那就是我開始燃燒青春火焰的源頭。也是開啟我對女人美的想象力和興趣點的源頭。當然如果你說我是對寄漱玉有了興趣,那就大錯特錯了。她的美好是作為女人的美好,不是她個體。
那晚開始,我開始關注女孩子們看我的眼光。我發現她們都很喜歡看我。我不禁感到沾沾自喜,自信心爆棚。另一方面,我又覺得她們不懂我,只是把我當做李宇春的替代品。
這種矛盾讓我變得多疑和叛逆。
我越來越懂得發揮我的優勢,對每一個喜歡和我接近的女生充滿體貼和善意,讓她們覺得我和那些男生截然不同,又不完全是閨密和同伴。我想我散發的魅力很容易就俘虜了大多數女生的心。
不過好像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真的就對我身邊的女生充滿了歡喜之情。變得與男生不同。他們被清晰地界定開來,男人,與女人。
當然,這些改變是潛移默化的。帶給我心理上翻天覆改變的兩個人,姚葉和季漱玉,她們都很忙,沒空理我,也沒有時間發現我的改變。
直到,離匯演還有一天。
最終彩排的時候,一個節目是單人街舞。一個男生跳著蹦著突然就把自己甩臺下去了。那臺子三米高,當場就被送去了醫務室,還好,只是腳踝脫臼。
說這麼多,是想表達我沒想過真的會做救火隊員。
姚葉來找我的時候,她是這麼說的:“還好我早有準備。對了,你會電吉他麼?我找人弄了一把,把你擴音的問題解決了。”
我差點覺得那人是不是她給踢下去的,怎麼像早有預謀?
這些日子我的心思都放在了自我發現上,吉他碰都沒碰過。又聯想起姚葉的夢,我感到非常的忐忑。
我和姚葉說我會古典吉他,其實不全是。我確實也會電音吉他。我有演出經驗也是有群體演出經驗。
說起這個,又要從高中開始追溯。
我高一的時候有天無意中看了個勵志電影,就學人玩起了吉他。我記得我的第一把吉他是陪季漱玉去東安商場的時候買的。買回來飛快報了個班。我一般對心血來潮都特別認真,一學學了三個月,從同桌的你到藍蓮花,從簡單旋律到花樣和絃。
後來我發現吉他培訓班裡有我個校友,是個日風範兒的小帥哥,長得很像裴勇俊。他中途改去學貝斯。後來我們又和一個原來小學鼓樂隊的小胖子,一個紅五月歌唱比賽拿過三等獎的小美女組成了樂團。
我們沒事就在放體育器材那個小倉庫練習,聽著黑豹和崔健,模仿、嚎叫!對了,那時候小美女還特迷羅琦。那首《回來》穿越歷史的洪流又回到我的視野已經是十多年後的今天、一個爆紅綜藝節目上了。但它給我留下的印記是難以磨滅的。是肆意張揚,更是永垂不朽。
☆、第十四章
14
我不想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倉促上場,尤其那麼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