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在京師做官,但是老家還是有家族的,這張紙就是狀告他的一個小侄子,夥同鄉間幾個官紳家的紈絝子弟,居然輪#了一個十六歲的鄉下丫頭!
這可是重罪,自古輪的都是極其重的罪過,這比一個人幹罪過要重百倍,大清律裡面這種罪過是必須要死的!
可是這件事翁同龢居然毫不知情,而看看時間居然是前年的事情了!
當地官府還有那些紈絝家族,為了給翁同龢拍馬,所以勾連在一起花銀子就把這件事兒給平下來了。
受傷害的小丫頭家裡得到了十畝水田還有幾百兩銀子,逼著他們不敢告狀,就吃了一個啞巴虧!
這小丫頭家得到了銀錢,乾脆就把閨女嫁到了幾百裡外的一個窮破落戶家!
而這窮破落戶貪圖嫁妝也就縮脖子認當王八了,三十五歲的窮光棍,娶到了一個十六歲嬌滴滴的小美人!
能讓翁家子侄動心的女孩子,肯定是有幾份絕色的!
按理說,這窮光棍三十五歲了得到這麼一個漂亮的媳婦,還有一筆不菲的嫁妝,你就好好過日子吧!
結果不!這東西,居然還拿捏評№,嫌棄沼喈孩子不幹凈,鄉里有風言風語,就天天的打罵虐待!
最後這小姑娘不堪虐待,直接跳河自盡了!
而這一切始作俑者,就是這翁同龢家裡的子侄,跟他可是正經一個血脈的!
“啊!這是葉困我一生的清名啊……這是威脅我!”
翁同龢終於明白了,那些人開始動手了,開始用他家族裡的醜事抹黑自己,今天這就是赤果果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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