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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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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是一份榮譽,卻因“健筆”和“賤.逼”讀音非常接近,讓林宥倫對這個稱號十分的不感冒,甚至不允許身邊人提起這事。

眼看著在《明報》比在錄影廳時候還要清閒,而且每天坐在辦公室裡都沒什麼事情,林宥倫便提出要在家裡辦公,有什麼事都可以透過電話和傳真聯絡。

金鏞在這方面倒是表現得很大度,大筆一揮就同意了林宥倫的要求,而這其中多少也是因為他把林宥倫“誆”到《明報》做副主編這麼久,一分錢的工資也沒給林宥倫發過。

拿金鏞的話說,給林宥倫的工資太低,對不起他“才子”的名頭,給的工資太高,報社裡真正做事的人又難免會有意見,所以乾脆就不發了。

其實這只是一個推辭,金鏞的“摳門”在報界是出了名的,不幹什麼事就想從他手上白領一份工資,就是林宥倫也不行。

不用朝九晚五的上班,林宥倫生活越發閒適起來,晚睡晚起便成了常事。

這天一大早,被母親敲門喊醒,林宥倫抓過床頭的鬧鐘一看,才8點鐘,翻了個身準備繼續睡,砰砰的敲門聲又響了起來。

林宥倫穿著睡衣過來開門,看他哈欠連天的樣子,陳惠晴便知道他昨晚又熬夜了。

“趕緊洗個冷水臉清醒一下,湯已經煲好了,你得趁熱送過去。”

母親的話讓林宥倫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什麼湯煲好了?還要趁熱送給誰?

“阿紅啊,她最近不是一直在忙著幫你拍戲嗎?我知道拍戲很辛苦,所以特意給她煲了湯。”香港人最喜歡喝湯,幾乎每個女人對煲湯都很有研究。去看望別人的時候,手上拎一缽煲好的靚湯,比帶任何的禮品都顯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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