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利用此事先把趙達劍送進去,徹底毀了他。
這是一個禍根,留著他早晚還會作事。
也是說,我不準備向孫棟愷彙報這事是趙達劍做的,也不準備告訴孫棟愷我沒有查出來,我另有打算。
如果告訴孫棟愷這事是趙達劍做的,孫棟愷不可能立刻公開處分趙達劍,這會讓他戴公報私仇的帽子,而且憑著他和趙達劍的同學關係,也會讓他為難,頂多他會很惱怒惱火,頂多他會今後找個機會擼了趙達劍的位子,不再信任他重用他。
這沒有達到我的目的,與其這樣,不如干脆我直接把趙達劍送進去算了,省得孫棟愷為難。
還有,如果我告訴了孫棟愷,他信不信又是個問題,他早知道我和趙達劍之間一直是不和的,說不定他會認為我是在藉機公報私仇嫁禍於趙達劍,那對我自然是不利的。
而把趙達劍送進去,只是我的目的之一。
從趙達劍哪裡喝酒回來,我直接把方愛國叫到一個茶館,邊喝茶邊對他安排了一番。
我遞給方愛國一個紙條:“你給我找兩個人,這兩個人屬於摩托黨,經常幹奪包的活,他們活動的地點和外貌特徵都在這面寫著。找到後不要驚動他們,只管跟著是。”
自從那次發現這兩個人後,我給他們做了記號。
方愛國接過紙條看著,邊點頭:“沒問題!”
“這兩個人是專幹奪包的事情的,職業竊賊,狗改不了吃屎,他們一定還會繼續作案的。你們盯住他們,一旦發現他們再次作案,你們呢,要做見義勇為的人,去把他們抓住,然後扭送給治安單位。”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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