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夕兒希望我能進入思美廣告!
她說這事兒在很久以前,她心中就已經有了這個打算了,久到什麼時候,差不多就是上次來黑龍山狩獵的時候。
夕兒說她這個打算源自於劉知遠對她說的一句話,那句話的大意就是說人才就像機遇一樣重要,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劉知遠知道我並非思美廣告的人,所以他才建議夕兒把我挖到他們公司去。
夕兒說:“陽陽,我一直隱忍著這個想法,就是因為你是麗人服飾的人,我不好從妹妹公司裡挖人。而且,我也不想讓曦兒認為我這次別有用心,我不想讓曦兒認為我這是愛情的手段。可是現在情況不同了。”
夕兒列舉了兩條理由:
其一,我已經被麗人服飾辭退了。也就是說我不再是麗人服飾的人了。所以思美廣告可以名真言順地僱傭我。
其二,我進入麗人服飾之前原本就是在專業的廣告公司上班,而且事實證明我很有創意天賦。我這樣的人更適合在專業廣告公司去發展,那裡才是展現我才華的最好的舞臺。
毋庸置疑,夕兒列舉的這兩條理由都是非常可觀的,讓人無從反駁。
記得我剛來濱海市時,就夢想過能進入思美廣告,可我現在為什麼卻猶豫了呢?
夕兒還向我允諾了我進入思美廣告後的待遇。
第一,給我一個創意總監的職位。第二,年薪十五萬。第三,配車配房。
年薪十五萬,配房配車,以後還有諸多晉升的空間!這不就是我最初的職業理想嗎?從大學畢業那天開始,我就是奔著這個職場理想而來的!沒想到這一切來得這麼突然,而且,面對這一切時,我卻猶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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