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傅德志也沒少在楊萬里面前告狀,而楊萬里也難保不在林曦兒面前進諫,在這麼多壓力面前,林曦兒該作出何種選擇呢?繼續保我,還是順應“民意”將我踢出公司?
現在她的確面對著來自各方面的強大壓力!
我擔心什麼呢?我不擔心他們搞聯名狀,也不擔心他們報警,報警了又能怎麼樣?難道那些丨警丨察無憑無據,只憑捕風捉影的一些證據就能拘留我?即使丨警丨察拘留了我,法院也沒有證據判我有罪啊!
再說了,我雖然不懂法律,但是我也能意識到,一切沒那麼簡單。即使我就是電梯門和廁所門事件裡的那個變態狂,法院也無法給我定罪?法院能給我定什麼罪?我一沒強bao婦女,二沒搶劫財物,法律上只有強bao罪,沒有非禮罪,只有偷竊罪,沒有偷情罪!
當然,傅德志的目的也不是想讓我丨警丨察拘捕我,他是巴不得我蹲大牢,但老奸巨猾的他肯定也知道變態並非是一宗罪,再說了,沒誰比他更清楚我是無辜的,我是被人栽贓陷害的!
分析了一遍整個事件之後,我開始想接下來我該怎麼辦?
辭職嗎?不行!
我堅持不辭職原因有兩個,一個我咽不下這口氣,想當初我懷著雄心壯志走進麗人服飾的大門,難道只為今日灰溜溜地被他們踢出公司麼?我實在咽不下這口惡氣,讓我離開公司可以,請先還我清白,請先還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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