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人看來,為報仇而殺人,被認為符合春秋大義,並不會被眾人怪罪,一般判罪也較輕。但不孝卻是重罪,要被判殺的。
劉闢非擠入人群前,發現審案的人是韓奇,韓靈的父親,自己的泰山大人。
案子也快要了結了,韓奇問跪在地上的丹生:“學子丹生,你還要辯白什麼嗎?”
丹生道:“學生也是刑名出身,知道自己所犯的罪過,天不容恕。學生甘願為法而死。雖死無憾。”
韓奇嘆息一聲,丹生十五六歲,他本是學室出身,一旦畢業,考核得過,便可為吏。如今大好前途,一朝喪送。韓奇也甚為可惜,但法不容情,韓奇也得依法從事。
韓奇剛要拍板,劉闢非卻站了出來。
“且慢!在下看來,丹生雖然出身學室,但學識所限,並不懂法。我師從沛縣雍師,學習刑名之學,如今要為單生辯護一番。”
百姓們見丹生已經認了罪名,都感到十分遺憾,如今有人站出來要為韓奇辯白,又打打起了精神,看著這個衣衫破爛的青年,要如何為丹生辯白。
韓奇輕咳一聲,道:“你且說說看。本官並非迂腐之人。”
劉闢非向自己的泰山大人拱了拱手,然後道:“丹生本人與後母並無血緣關係,丹生後母與父親本是為情愛結合,這是丹生孝順後母的基礎。”
“雖然不能斷定丹生父為後母所殺,但後母與鄰家王五苟且,後母與丹生父的感情也就此斷絕。丹生也就沒有孝順後母的義務。王五不經同意,擅自出現在丹家,丹生自衛殺人,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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