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由袁副局長自己想辦法去。
當晚,方紅劍堅持要回工地,高原紅也不挽留。
第二天上午,在狹小的金鑫公司經理辦公室裡,方紅劍主持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抓緊各項工程建設等項工作,力爭儘快的結束籌建階段,早日投入生產。
正在這時,一輛摩托車駛來,停在公司門口。從車上下來一胖一瘦兩個男青年,全戴著墨鏡,一身西裝。胖子個頭不高,一身橫肉,脖子上還戴一條大鏈子,臉部有一處刀疤,樣子不是一般的兇狠。可偏偏這樣一個人,右腋裡還夾著一個精緻的皮包,如果不是裝逼,那就值得讓人深思了。
瘦者臉上沒啥肉,五官明顯地像嵌在一個骷髏之上,西裝下的雙腿,筆直得像一個園規,看上去一副風吹欲倒的模樣。瘦者走在前面,胖者在後壓陣。
一進辦公室,瘦者裝腔作勢,用彆扭的普通話問:“誰是經理”
方紅劍見二人不像正經人,站了起來,“我是經理方紅劍!啥事”
瘦者朝後一指胖子,道:“這位是我們公司的嚴總,來此依法接管你們公司。”說完,他見辦公室空著一把椅子,一把拖了過去,用手在上面擦了擦,恭恭敬敬的請那位“嚴總”坐下,自己則筆直的站到了嚴總的後面。
方紅劍氣憤的斥道:“你們什麼公司,依什麼法來接管我的公司”
嚴總摘下墨鏡,不慌不忙的拉開公文包,拿出一份材料,慢條斯理的說:“夥計,不要發火嘛,這是政府的公文,來,你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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