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到夜場工作的第七個月。
而在這七個月之前,我的身份是一隻狐。
這並非危言聳聽,我確實是一隻狐,是一隻從靈山處下來的狐狸。
作為狐,我偷跑到這個不屬於我的世界來,並非是貪圖玩樂,而是為了找到能與我血液相融合的男人,繁衍後代。
就此,挽救狐族的興衰。
可能有人會問我,你好端端怎麼不去平常的做都市小白領,卻在男女關係最為混亂,且人人唾棄的夜場裡面工作?
對於這點,我想說的只有在這種人人都不屑,骯髒的地方,才能考驗到與我融合男人的秉性。
當初白娘子也是用頭上的簪子幾番考驗了一下許仙的誠實度不是?
我所在工作的夜場名字叫‘迷失’。
來迷失的男人大多數表面看起來很斯文,但只有做我們這一行的才清楚他們內地裡是多麼的變態。
比如說往我們女人的身體裡灌辣椒水什麼的,有些身體素質不行的,就會被弄死。
在這行裡,死了個人就好像是灰塵落進大海里一樣,一星半點的漣漪都沒有泛。
畢竟,來夜場裡的女人大多都是沒人疼的主,人死了,一般都是直接扔海里處理。
當然了,有人死,就也有人重獲新生。
也有聰明伶俐的姐妹趁著年輕美貌,把握住了機會,成為富豪商賈的情人,從此吃的是人參燕窩,穿的綾羅綢緞,用的金銀瑪瑙,行的最低檔次也是寶馬賓士。
對此,我的好朋友藍妮兒時常對我說的就是,你就是太死板,不然的話憑藉你的容貌,肯定是分分鐘泡上有錢有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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