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汗顏,又想起了教表姐吃胡蘿蔔的情節。
唉,往事不堪回首啊。
這會兒,表姐也及時現身,她戴了個太陽帽,穿著狼爪牌的T恤和短褲,象是要去山裡遠足。
“林棟,你搞毛線啊,這麼晚才來,”表姐有些惱火,“我和果果都打了一早上,如果你再晚來半個鍾,可能我們就返程了。”
我攤了攤手,“有點事耽擱了。表姐,你和果果姐難得來一趟,盡情的玩唄,玩到晚上住在這裡也行。”
“說得輕鬆,你以為不要錢啊,這邊消費高著呢。”表姐很不爽。
我說,“我認識老闆,你們玩通宵都沒人攔著。”
“切!”表姐說,“別吹了好不好,你認識老闆,我還認識美利堅總統呢。”
我挺無語,差點想說,我就是這裡的老闆。
這年頭,講真話總是沒人信。
“來,我教你打球。”表姐給我找來一根球杆,把我帶到了旁邊的球道。
我耐心的聽她講解,因為我也是第一次接觸這種東西。
還別說,表姐講得頭頭是道,問她打了多久的高爾夫,她說打了可能快一週了。
我無語,“表姐,就你這水平還敢教我啊,誤人子弟知道嗎?”
“那你來。”表姐不高興,把球杆塞到我手裡。
我回憶著以前看《無間道》的情形,警界大佬跟黑道臥底在天台上練高爾夫球,還挺有寓意的。
試著揮了一杆,我自以為打得挺帥氣,可是呼的一下,竟連球也沒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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