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明點頭,蒙特羅和自己想到一塊去了,如果約翰是被冤枉的,那失主是最大可能的壞蛋。約翰對失主不會有什麼戒心,畢竟自己幫失主尋找回了油畫。打電話詢問油畫是否破損,或者說帶了專家來鑑定油畫等藉口。但是當時屋子裡還有一位德國調查人,酒杯上檢測出安眠藥,這安眠藥是誰下的呢?第二個疑問,失主拿回油畫,再進行一次失竊騙保就好,為什麼要急於拿回油畫?
於明問:“南希,你母親那天在嗎?”
“她上夜班,她是醫生。”南希回答。
於明道:“我這人不懂證據,假設約翰是好人的話,我倒是勉強可以推理出事情經過。”
貝拉一邊道:“太兒戲了吧?你對這案子並不瞭解。”
“不是,我就是用唯一的可能來連貫整個案子,比如,為什麼特種兵出身的約翰沒有反抗?為什麼杯子沒有安眠藥?為什麼失主會著急?為什麼……所有為什麼都能得到一個牽強的解釋。”
這是老千常用的列舉法,比如為什麼一個不好女色的男人要送給一名高階**一筆錢?列舉了種種可能後,聯絡前後因果關係,剩餘一個可能,這個可能很牽強,但是卻能說明為什麼。老千要對目標下手,就要了解目標生活的點點滴滴,列舉法經常會被用上。送錢這個例子曾經是燕三年輕時候一個目標,燕三當時很納悶,後來知道目標拿到了某專案,於是就聯絡在一起,這男人給高階**錢,是為了讓高階**把錢給專案主管。這樣一條小辮子就拽在了手上。資訊基本齊全,然後是目的姓的訛詐,燕三可以匿名打電話:你以為透過消散送錢,我就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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