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星的這個問題點醒了我,從那次以後,阿星再請我吃飯我沒有去,再後來連文社的約稿都敷衍了。
也許我刻意的疏遠本會讓阿星像一個絢麗而難以企及的夢永遠高掛在我的回憶裡,可是沒想到我們再一次在一個意料不到的場合見面了。
那年的冬天格外的冷,學校為特困生準備了一批棉衣,通知下午到操場去領。
是的,特困生,這就是我和阿星的鴻溝。我家家境本來還算殷實,十六歲那年,父親得了腎衰竭,靠每週兩次的血透維持生命,生活從此破敗下去。因為成績好,性格堅毅的母親不願我在家鄉讀一所二流大學,堅持讓我來這所重點大學唸書。家裡能給我的極為有限,我就用獎學金來支付學費,助學金來支付生活費,但是我既不是天才,在這個臥虎藏龍的地方每次都拿一等獎學金也非易事,所以不得不在學校還兼些勤工儉學的工作,比如承包了一間教室,每晚負責打掃,也因此我比別人都要晚歸。
我從父母那裡繼承了他們的好強,再加上自己的敏感,因此心裡是有些陰影的。比如食堂裡的菜按照價格的貴賤分為三個視窗,標明“高檔菜”、“中檔菜”、“低檔菜”,本來這無非是一個價格的標識而已,在我看來卻無形中有一種階層的劃分,所以我每次都很晚才去吃飯,這時雖然飯菜早已冰涼,但是所有的菜都會被集中到同一個視窗,而顯不出高中低檔的差異來。試問一個總要吃冰冷的低檔菜的窮丫頭,有什麼資格和一個戴羊絨圍巾穿名牌羽絨服的千金小姐坐在同一個咖啡館裡對卡布吉諾和藍山品頭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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