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號房間的那對黑白無常也來過艾倫的房間,他們是艾倫酒廠的老客人,在夜晚10點40分的時候,兩個人聽得到隔壁的房間有聲音,好像是在播放音樂,於是就敲打牆壁,這時候才知道,隔壁住的就是就酒廠的老闆,於是兩個人就去了艾倫的房間聊了一會,離開的時候是夜晚11點20,他們可以互相作證,但是由於是雙胞胎,所以說證明不可信。
5號的胖子在這裡是一個疑問!
他說自己沒有進過老闆的房間,但是我的確是在房間裡發現了對方的指紋!
我決定從五號胖子入口,還有那個服務員,記得他說過沒有人來過!
當我把指紋擺放在兩個人的面前時候,服務員最先低下了頭,說道:“抱歉先生,請千萬別投訴我,我的確是中途離開去了一趟衛生間,不是每時每刻都在門口的!”
我看了一眼服務員,問道:“你一共離開幾次?白天的不算從晚上開始!”
服務員解釋了一番,得知,一共只有一次,就是晚上11點30的時候,那麼說,胖子唯一可能進入房間的時間就是這個時間。
我立刻去了胖子那裡核對了一下,胖子也承認中途去老闆的房間一趟,但是去了幹什麼他根本就說不清楚,這麼說胖子是最後見到艾倫的人,艾倫的死亡時間被縮小的11點30分一直到12點之間。
然而,當我馬上認定胖子是兇手的時候,我發現事情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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