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大內庫藏,凡金銀及諸寶貨總隸之。”
內帑的主要來源則是“金花銀”。所謂“金花銀”指的是明朝賦稅改革後出現的特定名稱的白銀。
一般的說法認為,這玩意一開始是為了解決從南京遷往北京的文武官員俸祿支米在途中損耗的問題,於是有官員建議在江西、南京、浙江等地折米為絹布、白銀等物,送到京城充當俸祿,這便是“金花銀”之由來。
當時白銀還不是明朝的法定貨幣,所以日常俸祿是支米折俸。後來改折漕糧,便用“金花銀”作為俸祿發給在京武臣,其他多餘的就全部納入內承運庫,成為了皇帝重要的收入來源。
但是這裡有個問題,憑什麼要讓“江西、南京、浙江等地折米為絹布、白銀等物”?以大明文官的“氣概”,你皇帝平白無故拿了一筆農賦作為金花銀,那是他們能答應的嗎?當然不能啊。
事實上,這筆錢從法理上來說還真就歸皇帝個人所有,因為這裡所謂的“西、南京、浙江等地折米”並非出自一般的百姓田地,而是皇莊皇田。
現在知道為什麼遷都北京之後的大明曆代皇帝也在京師周邊搞了越來越多的皇莊吧?沒錯,就是因為皇莊的“折米”可以變成金花銀充入內帑,作為皇帝的私有財產。
不過這裡又有問題,高務實當年說動了朱翊鈞,讓他把京師甚至整個北直隸一帶的皇莊皇田透過分期付款的贖買方式逐漸放歸民間了。這樣一來,皇帝的內帑收入就減少了,現在的內帑金花銀幾乎全靠南直隸及其附近的老皇田——這些田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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