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的講規矩,正是與絕大多數文臣一樣,把制度當成天條的那種。而具體到眼下的事情,比如說朱翊鈞繼位之後,誰是“母后”,誰是“母妃”,就是現實情況。
按照大明的規章制度而言,“母后”只能是陳皇后。哪怕陳皇后不是皇帝生母,但她是先帝的皇后,新帝繼位之後也只能稱呼她為“母后皇太后”,稱呼李貴妃則只能是“母妃皇太妃”。
出於對高拱的瞭解,馮保斷定他一定會堅持這個原則,給陳皇后上“皇太后”尊號,給李貴妃上“皇太妃”尊號。而這個做法雖然是完全符合規矩的,卻一定不符合李貴妃的心思,也十有八九不符合小皇帝的心思——憑什麼朕做了皇帝,朕的生母還要低別人一等?
嘉靖帝當年之所以發動大禮議,搞得天下紛亂那麼久,原因也就是出在這兒。差別只是在於那次爭論的是誰是嘉靖帝的皇考,這次的矛盾則在於誰是小皇帝的孃親。
也許在後世之人看來,這玩意有個什麼好爭的?我流著誰的血,就是誰的兒子唄!
但在大明而言,事情可不是這麼簡單。
這是大禮!在禮法至上的儒家社會,誰是我父親,或者誰是我母親,這是絕對不能亂的,人倫之大,豈容輕乎?那關係到我百年之後,族譜上誰是我爹,誰是我媽啊!
“我”如果只是個普通人,那問題還稍微小一點,可是這個“我”,是皇帝啊!是口含天憲、言出法隨的皇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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