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她們子女是不愁吃喝,可要是能為官,誰又會怕官多壓身!
崇禎皇帝給他偛釘細說了自己的想法,並對他們的反應略微修正了下說法之後,便在第二天的朝議中,向群臣公佈了。
第一,以後大明須得男女皆滿十八歲才能結婚,理由是趁著年少時多做學問,另外,也有利於順利生產,母子平安。
第二,鼓勵多生,無論男女,二胎以上,每生一個小孩,家庭免一人五年勞役,可在家養育孩子;
第三,從大明二十年開始,雜科成慣例,如果有能耐的,也可以各科都考。朝廷看是何科舉出身任免官職,實行術業有專攻之策。
第四,藩王宗室也可參與雜科考試,只要能錄取一樣可以當相應官職。如此一來,雜科駙馬都不用特別交代,也就順其自然就沒任何問題了。
這個變革,改變之大,可以說是歷朝歷代都沒有的。至少在大明朝,算是非常巨大的變革了。
不過這個變革卻能讓大部分人受惠。雖然科考過多,但是與此同時,官位也會大大增加。藩王宗室能當官,可卻不能擔任軍政主官,這就是大明官吏能接受的底線。
至於婚姻方面,皇帝直接說了原因,是為了讓年少多學點知識,也讓孕婦能順利生產,並且有廠衛提供的資料,說明年齡太小的話,不利生產。這是為所有人好,雖然有人不以為然,可也沒人敢反對。
當然,這個革新之所以沒人反對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如今的崇禎皇帝威望之高,已經是一言九鼎。另外,不斷髮生的事實證明,崇禎皇帝的決策最終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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