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興,認為自己終於擁有了老讀者。
他興致勃勃地回覆了這個讀者:“謝謝支援,好久不見呀,又遇到你太開心了。”
後來這個讀者再也沒有出現在他的評論區過,當這樣的事情發生第二次的時候,他終於恍然網文之間作者和讀者的遇見,最起碼對他這樣的作者而言,往往都是一次性的。
快餐式文學更迭得太快,套路太相似,能被記住的作者少之又少,讀者們的忘性總是很大的。
他習慣了這點,碼字更加得勤勤懇懇,再一次忘記習慣的時候,就是看到這次曙光的時候,他有種預感,只要自己這本不寫崩,他或許就有可能被讀者記住,哪怕有一個讀者記住他也好。
被記住,他認為是一種獨屬於寫手與讀者之間無需多言的浪漫,這種浪漫如同罌。粟,妖。嬈。誘。人輕而易舉令他沉。淪。
眼睜睜看著曙光從自己手中溜走,怎麼抓都抓不住是什麼樣的感覺?
在覺得自己可能成為被記住的那一個特別的存在之後,又不得不承認自己終究只能甘於平凡,又是什麼樣的感覺?
袁朝飛開始寫崩的時候,自己都對寫出來的東西十分不滿,寫了又刪,能夠日碼兩萬五的他,對著電腦文件刪刪減減,一天功夫只剩下了一兩千字,還是比他的槍。手文還要難看一百倍的水文。
他開始請假,他覺得可能是自己心態不對,他想要調整一下自己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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