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家族無論是下墓死亡的親族還是富家的家丁,無論是有遺體還是沒遺體,一旦經過管家和家主確認死亡的,都會在那座祖墳裡立一個石碑,都有一席之地。
再加上在其他地方死亡的家族人,也會在祖墳裡安葬。
後來富家事業發展的越來越多,越來越大,要的人就越多,再加上社會的發展,在北平城郊的那塊地根本沒有了太大的地方,而且一些旁支的族長在一次家族的召開大會上。
對當時的家族族長富老二提出了可不可以埋葬的時候,就選擇在當地埋葬,申請的時候那些族長也把一些利弊用紙寫了下來。
當時的大族長富老二看完這些族長呈上來的利弊,也覺得有點鋪張浪費,就對一些住的必要遠的,甚至那些住在別的城市的人,就說以後可以在當地就地埋葬,當時必須要採用跟北平一樣的方式來埋葬,而且每年要來北平核對人員。
所以二祖爺爺,雖然住的離他們最近,但是就算坐馬車而來也要一個白天的時間,也不是很方便,於是二祖爺爺率先給現在族長給報備了,現在當地就地掩埋,所以他們富家埋藏這些人的的祖墳都是不一樣。
二祖爺爺面對他這種請求,絲毫沒有任何懷疑,還說富辛怎麼說也跟他們家沒有功勞,也有辛勞,一些辦理喪事的錢就從他府上拿吧!
他自然是十分的樂意,在公審大會召開了以後,他就讓富丁尾隨二祖爺爺回到隔壁縣的家裡,去取二祖爺爺嘴上說的給富辛那筆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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