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認為兇手故意將屍體分開幾袋來拋屍,而且拋屍的地點一點也不隱藏,相信是兇手故意拋屍給警方看,他在挑戰警方,他在炫耀自己的高智商犯罪。
1996年,11月12日,警方派出大量的人手,有機會接觸到垃圾桶的清潔工都要進行審問,還去了當地的醫院找醫生和解剖人員進行審查,可是一無所獲。
根據受害者的室友口供:當晚因為室友電器使用不當,被扣了分,受害人是舍長,她也受到了牽連。她覺得很委屈,於是就下樓去散步,之後就沒有再回來。受害人離開之前,她的床鋪疊得很整齊,被子也疊好了,應該沒有打算外出。受害人離開前是穿著紅色的外套。那一次,就是她見死者的最後一面,甚至很有可能她就是最後一個和死者接觸的人。
根據受害人好友的回憶:她個子高約1.65米,身材適中,長相普通。短髮,單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視,看書寫字時會戴上眼鏡。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顆痣,如菜籽般大小。說起話來,嗓音稍啞,語速偏快。一個細節是,這個字跡娟秀的女孩,有時候會故意把自己的名字複雜化為“蔣愛卿”。
受害人相貌平凡,社交圈子比較小,也很少和陌生人打交道,很難說會有什麼仇家,也不存在感情糾紛,也沒有什麼積蓄。兇手的殺人動機更加詭異,似乎他沒有殺人的理由,似乎只是為了享樂。根據當時的心理學家分析他的殺人動機:兇手肢解受害人,可能很享受那種一刀一刀地割下去的感覺,整個碎屍的過程中,他甚至開著變態的音樂,一邊陶醉著,一邊慢慢地肢解受害人。由於當年還沒有DNA技術,兇手作案的手法太專業太嫻熟,警方找不到更加多的證據去查這個案子,三個月後,大量的警務人員已經撤離永南了。這件案子就這樣成為了無頭冤案。對了,死者遇害的時候只有1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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