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寨子裡住一天,明天的事兒明天再說。”滕午面相恐怖,可人是一個熱心腸,有寨子住,我們自然不願意窩在山洞裡,當下決定跟滕午一塊兒回去,這才發現滕午背後竟然揹著一個大豹子,就是之前那一槍的戰利品。
既然要借住一宿,我跟冬瓜連忙獻殷勤主動申請抬豹子,被滕午拒絕了,說是當地的規矩,誰打死的就必須誰揹回家,因為動物的靈魂會懼怕打死它的人,不敢跟著,否則會一直跟著肉身回到寨子裡,鬧得雞犬不寧。
寨子在哪,除了騰午誰也不知道,即便是他領著我們走了一遍,可要讓我們走第二遍,我們依舊找不到。周圍實在是太黑了,我跟冬瓜猶如被騰午牽著的兩個盲人,早就迷失了所在的方位。我們之所以放心跟著騰午來,是因為篤定他對我們沒有惡意,真要動手,剛剛對準我的槍眼就不會放下來了。
一路上,我連著問了騰午幾個問題,總算是明白他能在黑夜裡也看清楚的緣故了。騰午是喬萊寨的一員,雖然他現在六十歲,卻是寨子中打獵水平最高的。不過他年輕的時候恰恰相反,槍法在寨子裡幾乎是墊底的,所以沒有一個姑娘瞧上他,他也就自暴自棄、不求上進。
直到有一次他拿起了獵丨槍丨,進了大山深處,兩天兩夜沒有回來,後來還是寨子裡的人出去把他找到的,找到騰午的時候,他身下壓著一頭母豹子,母豹子懷裡還有小兩隻豹子,這三隻豹子都死了,而騰午的嘴巴被咬掉了一大塊肉,他把傷口死死抵在母豹子身上,才僥倖死裡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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