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給她一杯熱奶茶,她可以在書房裡待上一整天,就為了讀一本名著。
她不喜歡跟其他名媛一樣做手指甲。
她總是將自己的指甲修剪的圓潤整齊,一點都不留。
他剛開始不知道如何養她,只記得小表妹從小就喜歡這些,於是帶她去。
結果她搖頭,拉著他的衣服望著他:先生,我不想把指甲搞成那樣,那樣我怕會不小心傷到先生的,而且我做事都不方便了,生活也會不方便,我洗個蘋果、翻個書,都不方便。
沈帝辰漸漸愛上了拉著她柔軟小手的感覺。
不管帶著她去哪兒,他都牽著她。
這樣稚嫩卻樸素的雙手,從沒有昂貴的修飾過,甚至她連護手霜都不用,就讓他覺得心裡特別踏實。
用沈帝辰後來的話說:這是一個越與之相處,越會感到上癮的女孩。
沈帝辰是含著金鑰匙出生的。
更是見慣了各種鋪張浪費、一個包、一雙高跟鞋、甚至一條裙子就能上百萬的名媛。
可是他的小靈悅,卻這麼好養活。
她一個月的花費,甚至還比不上他養著的泡泡。
“喵兒~!”
空氣中,傳來泡泡的聲音。
沈帝辰側目一瞧,才發現泡泡從小靈悅的被窩裡鑽出來了!
而且是從她的腳邊鑽出來的。
它伸了個懶腰,一步步優雅地朝著沈帝辰走過來。
可是沈帝辰的臉全都黑了。
他直接將泡泡提起來:“誰讓你跟她一起睡的?”
好在這隻小貓之前絕育了,不然的話,他真是有種將泡泡大卸八塊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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