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逍遙城做生意,任何人都不能進行干涉。
凡是進去吃喝的鬼,沒人會管你。但是,不管你跟另外一個鬼有多大的仇怨,哪怕是殺父之仇、奪妻之恨,都不準在人家的店鋪裡吵鬧,甚至是打鬥。
一旦發生這樣的事情,城主府的刑罰隊就會立馬出手,將打鬥雙方強行抓走。並且,還會當眾施以鞭刑,而且起步價就是五十鞭,上不封頂!
那個鞭子是特質的,打在身上,非常疼痛。
哪怕是王境猛鬼,捱上五十鞭,也會很不好受,短期內是好不起來的。要是捱上兩百鞭的話,差不多就廢了。
如果捱了鞭刑之後,還要再犯。第二次就不鞭刑了,直接當街被吃掉,而且還可以叫價買賣。
你出價高,就可以分得一塊。
聽到這裡的時候,盧強頓時嚇了一跳:“這麼殘酷?”
“觸犯規矩者,後果很慘。但是,逍遙城的規矩不是很多,沒有那麼多條條款款。而且,逍遙城的規矩就張貼在逍遙城的各處地方,方便每個鬼都能看到,並且牢記,非常透明,不可能出現亂抓亂罰的情況。”
“這個還可以。”
“所以,逍遙城雖然亂,但也不是說毫無章法。”
我嗯了一聲,笑著說:“看來,那還真是一個很有趣的地方。”
侯三繼續說:“除此之外。逍遙城的居民,都是非常有錢的,完全能夠做到高消費,甚至是揮金如土。當然,你們酒樓的服務也得上去。人家雖然有錢,但也不是冤大頭,不可能什麼服務都沒有享受到,還會給你很多錢,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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