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陳昱與那些貪官汙吏不一樣。他只是想做點事情,並不想為自己謀私利。
他搖了搖頭。
馬洪天以為給少了呢,一咬牙,說道:“一千五百兩。大人。”
陳昱說道:“你誤會我了。我不是嫌你給的少。而是我並不認同你的條件。”
“那大人說,怎麼辦?”
“第一,溝渠重新由你掏錢建造,這是必須的。第二,前些日子你到縣衙狀告黃勝。使他的名聲受損,你必須當面向他道歉。第三,你既然想出錢擺平此事,這次我給你個面子,但是不是給我。咱們縣現在正在建造交易場所。我聽說,木材都是在你那裡購進的。這樣吧,你就免費提供價值一千兩的木頭。咱們這件事就算了了。”
馬洪天聽了,頗感意外,他第一反應就是這個縣令是個傻子嗎?給錢都不要,非得把錢花到公事上。但是,內心又十分敬佩陳昱。不是每個縣令都能這麼做。
他當即說道:“大人。您這麼做,令我十分佩服。陸那縣的百姓有你這樣的父母官,那是我們的福氣呀。我馬上就按您的意思辦。”
說話間,霍仁剛來了。
陳昱說道:“仁剛。馬村長前來找我。為他兒子被抓一事。剛才,我們商量了一下。他包賠損失、向黃勝道歉、免費供應一千兩的木材。你現在就命人把馬肅放了吧。”
霍仁剛聽了,說道:“大人。馬肅指使馬六等人破壞溝渠,證據確鑿,他們也都供認了。理應進行判刑。就這麼放了,那置大明律法於何地呀。卑職懇請大人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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