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劇終年關聚會的時候,樊勝美說,“告訴大家一個好訊息,我,樊勝美,終於有存款了,雖然不多,但我不會再去填家裡那個大窟窿了。”
索欣的家裡也算小康又是獨女,所以她個人是沒什麼生活壓力的,還聽說她的父母早已商量好了,她的陪嫁就是一套單身公寓,那可是我靠個人一直不能實現的夢想。
婚後,我可是用了近十年付了一個小商鋪的首付,再用五年去還房貸,等到合同到期,準備收租金時,卻是樓在,租戶也在,老闆卻沒影兒了,業主一上前清理自己地面上的東西,特警就到了,說是沒走法律程式,就是違法,租戶也是受害者。
有的沒能現場到的,在群裡發信息如下:剛和家人打電話問了一下上午去的事,心裡很是著急,現如今我個人覺得大家還沒有理清思路,本人花了四個小時總結如下:一、要實名實鋪登記,凡是到場登記的人,必須天天都來人(自己或家人),二、登記好後開始清場,我們買的商鋪是共同體,把租戶的東西搬離我們的位置,三、幾十上百人如果搬不了一戶二戶租戶,那麼就回家不要要了!只要搬動一戶,二戶,三戶,自動就能搬清一切,當然沒賣的和沒有參與的業主們鋪位,不關我們事,租戶有權利在陳(老闆)的鋪位上繼續做生意。四、丨警丨察來了,和我們又沒有關係,問丨警丨察能給我們證嗎?能給我們錢嗎,我們買的位置別人用還不給錢,我們讓他們搬離難道是我們的錯嗎?四、每天不要清多,剛開始十戶足夠,慢慢來,這是一個長期的事情!需要持久戰。五、不是多數的業主不能來嗎?可以,凡是三天內沒有和我們一起的,以後他們想加入我們,我們不帶他們玩!親愛的為此奔波的人,我們證證沒有,位置位置不清楚,租金租金撈不到,要位置丨警丨察還來找代表,那個不是代表,那個不是鋪主,哪個能代表大家?都能代表所有簽字的鋪主?我們和租戶不是敵對關係!租戶錢被商場收了,租戶可以找商場要,商場沒有錢不給不退,租戶可以把自己的商品搬到沒賣的鋪位上!反正我們花錢買的鋪位不給租金誰都不能佔用!如果您有私心不想上前,那麼搬到你家的時候別人也有私心,結果就會是三個和尚沒水喝,只要大家齊心一定能成功,因為我們有理有據,我們沒有做違法的事,我們比誰都想商場能紅火,比誰都想租戶能多掙些錢,可前題是老闆不能讓我們哭,不能讓我們就這樣算了吧?團結吧,如果現在有人在你家客廳賣東西,晚上住你家臥室,你也會不上前嗎?還會有私心嗎?一樣的道理,這鋪位和你的家一樣,商場的每一塊磚都是你用血汗換來的!道理大家都懂,能不能有想要的結果只能問問你自己的內心:我出力沒???我有私心沒???我對得起我的團隊沒???再次宣告,凡是近三天沒有來人參加集體的,以後來我們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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