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東西看著不起眼,但各個死貴,總而言之,亂七八糟的開支,令方宏志竟然成了月光族,就這還欠了不少花唄。
一次,有位老闆敲開他車門,說。讓他給誰誰開車時,遞一句話。
就為了這一句話,這位老闆,遞給他一張五百塊的購物卡。
這是方宏志第一次用特殊身份地位賺到外快。所以他記得很清楚。
那天,拿到這張購物卡之後,他帶著媳婦逛了一趟超市,看到什麼,想買什麼,隨手就丟進購物車裡,根本不用考慮價效比,或者這東西用不用得上?還是一時興起。
那一趟超市。那張購物卡被花得乾乾淨淨。
但是方宏志就跟沒花自己錢,白撿似的,爽得不得了。
從那之後,方宏志慢慢就收不住手了。
小到購物卡、菸酒;
大到房子、公司股權。
他越收越大,胃口也越貪越大。
慢慢的,他搖身一變,成了一方老闆。
白天當司機,晚上當老闆。
還沒到飯店。一群人站在酒店門口等他。
進了包間,一個勁的招呼他坐上座。
坐上酒桌,別人敬酒辭都變成了"這杯您隨意,我幹了。"
那一聲聲方老闆,喊的他飄飄欲仙,日漸迷離。
真的。
方宏志除了在唸書時,當"大哥"統帥一幫小弟,在無數學生敬畏眼神中,放學堵誰誰誰,風光過之外,其後再也沒有享受過被人尊敬的感覺。
幾年打工生涯,更是令他飽嘗人間冷暖。
他清晰記得一次工地午飯,他坐在路邊吃盒飯,旁邊路過女孩的嫌棄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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