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誠作為衙門的錄事參軍,統領著州衙的功、倉、戶、兵、法、士六曹。此六曹,負責衙門的具體事務。按現代的話來說,如果將整個州衙比喻為工廠的話,六曹就是第一線的生產部門。
六曹有個稱謂,叫做“判官”,錄事參軍統管六曹,負責勾檢六曹文書,並負有監督之責。祝修遠的岳父大人董誠,就是江州的錄事參軍。
“判官”之上,則是“通判官”。陳國的官制體系中,並無“通判”一職,“通判”一職一般化為了兩個職位:長史、司馬。
州衙最高長官,則是刺史。
所以董誠的日常工作,就是坐在簽押房裡,握著毛筆勾勾畫畫,在六曹的文書上提出自己的意見。
不用奔赴在州衙日常事務的第一線,說輕鬆呢,其實也不輕鬆。因為六曹中任何一曹出了問題,董誠都要負連帶責任。
並且在那件事之後,州衙的長史大人時不時就找點董誠的麻煩,給董誠造成了很多困擾,這也是祝修遠經常看見董誠一臉疲憊的原因了。
那又急又怕的書吏,見錄事參軍大人並不理會他,書吏頓時明白,是他太莽撞了,根據大人的性格,要麼等書吏能夠利索的說話之後,要麼等大人勾檢完那份文書之後,書吏才能稟報他的事。
所以,書吏乾脆在一張椅子上坐下來,連連吸氣,先讓自己冷靜下來再說。
可是那件事真的很重要啊,同時也很可怕呀,書吏簡直無法想象,那件事抖出去之後,整個江州州衙將會如何震盪,這可是一件註定要載入“江州志”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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