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點點頭笑道:“老顧,看你說得這麼可憐兮兮的,我給你指點一條明路,只要你把大門開在西邊,把東面大街那邊全部租出去,我保證你每個月有五千元以上的收入。”
顧達明怔道:“領導會批准麼?”
“只要賺的錢用在辦案上,應該沒問題。”
顧達明心思仍在常寧身上,便望著他道:“可你小常來一次不容易,總得表示表示吧?”
常寧含笑不語,徑自點上一支菸吸起來,目光卻盯著辦公桌上那張《本週開庭安排表上》。
顧達明稍微一思忖,便明白了常寧的來意,心說,無利不起早,這小半仙不是來白送錢的啊。
今天下午兩點鐘,正是李向冬和其叔李照明關於房產糾紛案的開庭時間,顧達明得到過洪濤的暗示,可一直猶豫難作決斷,案子也一拖再拖,李向冬可是縣委常委兼宣傳部長,誰沒事敢去得罪於他。
常寧和洪濤都是同李向冬對著幹的人,他們的意思,不用說也明白。
於是,兩個明白人打起了啞謎。
“小常,我這一槌下去,得罪的可是一位常委呀。”
“理解,理解,我只希望顧院長你公正執法,對得起良心就行了。”
“敢問常助理,良心能值多小錢?”
常寧不說話,卻衝著顧達明伸出了右手的五根手指頭。
“五千?”
“……”
“五萬?”顧達明的聲音有點顫抖,這可是財政撥給法院一年的辦公經費啊。
常寧微笑道:“只要你們法院能公正辦案,明天我就撥給你這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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