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長,集散中心有沒有當初土地置換協議,上面怎麼規定的?”白鈺問道。
樓遙面露尷尬,中心負責人道:
“協議……說得比較含糊,沒有涉及土地……土地性質問題……”
土地置換協議居然不提土地性質,那算啥協議?白鈺正待追問,眼角瞥見樓遙握著的筆晃了幾晃,頓時恍然大悟:
集散中心把土地置換協議搞丟了,根本拿不出來!
這幫昏庸無能的東西!怪不得從村委會到港口都急著請市領匯出面協商,拿不出原始證據到了法庭管你什麼理由必輸無疑。
白鈺反應何等之快,當即道:
“城中村混亂無序的管理本身就註定工商民攪成一團,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也許無關緊要,但如果排汙排廢弄得烏煙瘴氣,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隱患,執法部門的確有權查處。哪個在前哪個在後,執法是否合理,我想聽聽村委會的說法。”
頭一回在勳城市長面前發言,村委會主任有些緊張,嗯了幾聲道:
“土地置換和開廠都是前任、前前任村委會談的,會議記錄和檔案資料不全,我們也不清楚當時雙方怎麼約定,落到紙面(協議)確實只寫了蓋廠房,沒說生產,這也是事實。考慮到上面有街道辦確認,而且12家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為王金城中村經濟發展貢獻很大,拉動就業、消費也提高稅收,所以還是持保護態度……居民投訴、違建等等都是上級要求,我們只負責具體實施……可能在實施過程中有急躁情緒,或者詮釋上級指示精神不到位,但的確沒有破壞或撕毀協議的主觀想法,白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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