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卻不在那鋒利漂亮的爪子上,而是在粉乎乎的肉墊上。他伸手捏了捏,就被齊一的爪子劃破了掌心。
李碧立即從口袋裡掏出創可貼給沈從貼上,他嫻熟地道歉:“我們家呆貓不喜歡剪指甲,抓起人來可厲害了。”要不是他語氣誠懇,光聽內容,誰也不會覺得他在道歉。
沈從笑了笑,說:“沒關係的。”
別人那是好了傷疤忘了疼,沈從是傷疤還在流血,就忘了疼。他伸手摸摸齊一的脊背,說:“鮮豔的玫瑰花都有刺,可愛的貓兒有爪子,有什麼好奇怪的?”
兩人逛了很久,沈從買了幾袋貓糧,而李碧卻去超市菜場邊買了一條魚。
沈從問:“這是?”
李碧苦笑,說:“呆貓每天的貓糧都要新鮮的,他喜歡吃鮮魚。而且自從吃過鮮魚以後,就再也不碰小魚乾了。”但他的笑容中,卻有種甘之如飴。
走出超市,兩人分道揚鑣。
李碧摸摸齊一的下巴,說:“你可真是個難伺候的小祖宗。”
齊一不高興地叫了一聲:“喵!”
回去後,大家吃了一頓團圓飯。
在這個有貓有狗的家裡,齊一和周不失都有了自己的地位和座位。
齊一吃著清蒸魚,周不失吃著紅燒肉。
周不失吃完紅燒肉,嘴邊一圈都是紅色的肉汁兒。他看著還在那裡斯條慢理啃魚骨頭的齊一,說:“一天三頓都吃魚,你就不覺得膩嗎?”
齊一的回答很給面子,因為這次加上標點符號,超過了兩個字:“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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