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東西!”老肖罵他,“沒一次不遲到的!”
崔一建霸氣地往那兒一坐,一口乾了一杯酒:“臥槽,這什麼玩意兒?”
方矣笑著看他:“據說這叫‘醉生夢死’。”
“歐陽峰他大嫂釀的酒?就這味兒?”崔一建覺得嘴裡發苦,拿著那杯子端詳。
“不是歐陽峰他大嫂釀的,是我家新來的酒保調的。”老肖踢了他一腳,“來來來,今天這麼好的日子,咱三個光棍湊一塊兒,好好喝一杯。”
桌上的十杯酒還剩下七杯,三人一人拿了一杯,崔一建摟著方矣說:“順便再慶祝一下咱們小方成功跳槽,今晚不醉不歸!”
說著不醉不歸,但方矣明天得去上班,他計劃著十二點準時回家。
喝酒喝了一會兒,崔一建坐不住了,拉著他們要去跳舞,方矣擺擺手,不去,他受不了群魔亂舞,更受不了在舞池裡被人亂摸。
叫不動方矣,崔一建直接把老肖拉走了,卡座剩下方矣一個人,他百無聊賴地看熱鬧,結果一個不小心,喝得有點兒多。
當方矣意識到自己有點兒喝多了的時候已經快十二點了,他琢磨著索性回家睡覺吧。
站起來看了一圈,沒看到崔一建跟老肖,他都習慣了那倆人半途消失,跟酒保打了聲招呼就出去了。
酒吧外面,熱鬧得不像話。
“光棍節”跟“情人節”似的,這叫一個熱鬧。
他沒急著打車,而是靠牆站著,吹吹風,讓腦子清醒一下,他怕自己這狀態再吐人家車裡。
不過,他低估了那酒勁兒,風越吹,他越飄。
方矣後背貼牆整個人飄飄欲仙呢,一扭頭,看見斜前面站著個高個兒青年,對方穿著跟他同款的大衣,不過顯然比他這件大一號。
那人正低頭打著電話,另一隻手夾著煙,對方突然抬起眼看過來,方矣心裡瞬間鼓點大作。
這世界上長得帥的男人到處是,可是能帥得恰好戳中自己萌點的倒是不多,如果是平時清醒的時候,方矣肯定一被對方發現就趕緊收回視線,可這會兒他飄著呢,膽子也大著呢。
方矣毫不閃躲坦坦蕩蕩地盯著那人看,眼角還掛著勾人的笑,耳邊傳來一聲玻璃碎裂的聲音也沒管。
那邊的吵鬧聲越來越大,方矣被這聲音擾了興致,皺著眉頭看過去,發現是幾個人扭打在了一起,剛剛摔碎的是酒瓶。
他懶得管,現在暈暈乎乎的也管不了,於是繼續扭頭欣賞帥哥。
沒想到的是,幾秒鐘之後,方矣突然被那帥哥拉過去護在了懷裡,一個酒瓶擦著帥哥的肩膀飛過,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方矣還暈著呢,看見警車來了。
“哇……”他喝得上了頭,這會兒整個人都傻愣愣的。
他們在一邊看著警察把打架的人帶走,方矣說:“刺激。”
實際上,方矣並不是一個喜歡刺激的人,可人一喝多,心底裡那點兒不純潔的念頭全都被激發出來了。
他聞著濃重的酒味兒,不知道這來自他自己還是緊貼著他的帥哥。
他抬起頭,恰好對方也在看他。
方矣看了一會兒,笑盈盈地說了句:“我怎麼跑你眼睛裡去了?”
下一秒,他面前的帥哥打了個酒嗝,酒氣撲鼻而來,方矣醉得更厲害了。
作者有話要說:我可真勤快。
這篇依舊是每天早上更新,七點到八點之間,不日更是不可能的,各位老闆請放心。
第2章
方矣這人貪杯,酒量還很一般,但他很少會喝得爛醉如泥,大都是頭腦發暈的時候就會收手。
今天也是。
不過到了這種時候,他經常是十分的清明只剩下三分,用崔一建的話來說就是:“每每到了這時,我們方老師就開始屁話連篇,順帶放飛自我。”
方矣放飛自我的方式很庸俗,就是唱歌,或者跳舞。
唱歌唱《向天再借五百年》,跳舞跳《舞娘》。
不過今天是個例外,他沒唱歌,也沒跳舞,而是跟路邊遇見的帥哥睡覺了。
方矣自己也覺得不可思議,睜開眼睛的時候用了差不多十來分鐘才意識到自己竟然躺在賓館的房間裡,這賓館實在不怎麼樣,還有一股濃濃的剛裝修完的劣質木製傢俱氣味兒。
方矣用餘光瞄了一下旁邊的人,那人上半身露在外面,這麼看著身材還不錯,重點是,人家身上星星點點的痕跡有點兒太觸目驚心了,不用想都知道是方矣乾的。
他覺得自己昨晚真是開了掛,竟然醉酒的時候達成了“製造吻痕”的成就,要知道,他清醒的時候有認真學習過,使勁兒嘬自己的胳膊,除了口水,什麼都沒留下。
真是厲害了。
方矣把視線往上移,雖然不太記得自己是怎麼跟這帥哥達成一致走進這家小賓館的,但對方的這張臉他還記得清楚。
一般來說,有兩種人總是很容易讓人過目不忘,一種是極帥的,一種是極醜的。
這位正睡著的先生,顯然是極帥的那種。
不虧。
方矣想,哥哥我鐵樹千年開一次花,跟這麼個帥哥睡,真的不虧。
他動了動,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腿從對方的腿下面抽了出來。
方矣不太想吵醒他,怕兩人光著身子大眼瞪小眼太尷尬。
醉酒的時候怎麼嗨都沒毛病,一句“我喝多了”就能糊弄過去,但醒著的時候可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兒了。
方矣要臉。
他摸過手機,看了眼時間。
得虧醒得早,距離上班時間還有一陣子,他可不想第一天上班就遲到,還是因為這種事兒。
方矣摸著黑輕手輕腳地下了床,然後很想罵髒話。
昨天晚上兩人都喝得半懵,做得挺激烈,當時是爽了,這會兒開始遭罪了。
方矣站在床邊,手扶著床頭櫃狠狠地翻了個白眼。
所以說,縱yu是要付出代價的,這一點古人說得沒毛病。
他被人抱著睡了一宿,身上黏黏糊糊的,不舒服,可是猶豫了一下,沒洗澡,穿上衣服,扒拉了一下頭髮,準備回家再說。
他出門前又回頭看了一眼躺在那裡熟睡著的帥哥,遲疑片刻,回去親了人家一下。
親完了,便宜佔夠了,方矣極小聲地說了句:“謝謝你獻身咯。”
他拿起大衣一邊穿一邊往門口走,穿上之後發現不對勁,衣服大了。
突然想起兩人的大衣是同一款,他脫下來看了一眼,果然拿錯了衣服。
折騰了半天,穿上了自己的大衣,摸摸口袋,鑰匙手機錢包全都在。
方矣出了門,下了樓,付了房錢。
他走出賓館時感慨了一句,還真是個小破賓館,牌匾都只有別人家三分之一的大小。
站在路邊等車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