紳階層同級,奧斯汀家因為奧斯汀家族和利家族的祖先的社會階層比較高等,比普通牧師的社會階層要稍高一點。
愛麗絲在貝克爾夫人家待了兩年,越發感受到社會階層的高低帶來的各種便利與各種歧視。愛麗絲和露辛達的出身都不算好,露辛達家有錢,但還沒有貝克福德家那麼有錢,算不上鉅富,只是因為工業革命才能迅速起家,還沒有積累到三代以上,露辛達的父親只有女兒,所以一直想要生出男性繼承人,家裡孩子也多,現在是6個,露辛達排行第三。
而愛麗絲的出身稍微好一點,畢竟算起來的話,媽媽卡桑德拉的曾祖母是一位伯爵的女兒,利家和奧斯汀家親朋好友又多,認識的有名人物也多,黑斯汀斯先生還是愛麗絲的贊助人,露辛達父親來看望女兒的時候,對愛麗絲跟對露辛達也沒什麼不同,帶她們出去玩、吃飯,買什麼東西有露辛達的一份,就有愛麗絲的一份。
露辛達的性子也不錯,不但沒有妒忌,還很高興父親也喜歡愛麗絲。她今年學習期滿,11月底離開了貝克爾夫人家,臨別的時候,跟愛麗絲抱在一起哭了半天,互相送了分別禮物,約好了要時常寫信,把她家裡的幾處常住地址都給了愛麗絲。
簡倒對“政治人物”這個詞沒那麼反感了,“要是湯姆的話,我覺得他應該不會變成那種討厭的傢伙。”
看來是愛情讓她自動加了很多層濾鏡。
愛麗絲偷笑了一下,“那他有沒有說,什麼時候才能攢下一筆錢?他算是有正式工作了,應該可以考慮結婚了。媽媽說,他得先買一棟房子。”
簡悶悶不樂,“他還沒說房子的事情,我又不好直接問他。”
“問他啊,你就說,我想象中的家是什麼樣子的,他就懂了。”
簡按著她的腰撓她,“你怎麼什麼都知道?”
愛麗絲倒在自己的小床上滾來滾去笑個不停,“別撓我啦!”
“你在倫敦就學的這些嗎?”簡放開她。
“這叫‘說話的藝術’。”愛麗絲小臉紅撲撲的,“可是,要是你結婚了,就得去都柏林了,我可能一年都見不到你一次。”
簡一下子抱住她,輕聲說:“是啊,怎麼辦呢?我也捨不得離開你和凱茜,還有爸爸媽媽。”
她的一切都在這兒,大部分在斯蒂文頓,父母兄妹,親戚好友,熟悉的小村,熟悉的田野,熟悉的一切。到了愛爾蘭,那就等於是另一個國家了,可能很多年都不能回來。
“讓湯姆回來,到倫敦去找工作吧。他導師在倫敦,當初就該留在倫敦。”
簡搖搖頭,“他出生在愛爾蘭,要是以後想做議員,必須得是出生地選區的議員。”
愛麗絲皺起小眉頭,“複雜,不懂。”
所以,湯姆想成為政客?這樣才能改變家庭出身,提升階層地位,是很正確的選擇。但簡呢?她去了愛爾蘭,還會是那個描繪英格蘭鄉村世情的天才作家嗎?她肯定過不慣,就更別說將來必定會出現的危險了——她也就會成為那些結了婚以後拼命生孩子的女人中的一員。
這太可怕了!
光是想象一下,愛麗絲就受不了了。
愛麗絲一直不覺得女人就必須得結婚生孩子,更別提這個時代產婦的高死亡率了,她們的第一個大嫂就是死於難產,連同那個可憐的孩子都沒能活下來。
想著想著,她不禁渾身一抖,打了個寒顫。
“怎麼了?你冷嗎?”簡忙摸了摸她的臉,起身開啟櫥櫃,給她加了一床薄被。“好了,你快睡覺吧。”溫柔的在她額頭上吻了一下,低聲說:“我很高興你回家了,明天見,我親愛的小妹妹。”
*
待在家裡的日子總是過的很快樂。
家裡的雞養了一年,到聖誕節假期的時候,就該磨刀霍霍了。媽媽很節約,一隻雞得分兩次燉湯,每次愛麗絲都能吃到雞腿,她到現在還沒有吃膩雞腿。
家裡的院子也很大,前院是草坪、樹木、花壇,後院中間是曬衣服、床單的地方,再遠一點是雞窩、馬棚,更遠一點是豬窩,愛麗絲和簡都喜歡吃烤乳豬,肥而不膩,油花花香噴噴。又因為愛麗絲在格萊謝姆夫人那兒吃到烤乳鴿和乳鴿湯後,回來說家裡也應該養一些肉鴿,前幾年才開始買了鴿子回來養。
鴿子肉更好吃,愛麗絲讓媽媽每個月至少給簡燉一隻鴿子吃。簡像愛麗絲這麼大的時候,得過斑疹傷寒,差點死了,愛麗絲就總覺得她身體一定很虛,得多補補。再說簡不太喜歡吃雞腿,鴿子肉嫩嫩的,她是愛吃的。
再遠一點,是奧斯汀家的菜地,自己種菜,綠色環保無汙染。
總的來說,除了沒有電燈沒有抽水馬桶之外,英格蘭的鄉村生活其實還不錯啦。
冬天家裡也沒什麼活要做,喬治牧師每天去照看一下馬匹,新增草料,馬棚裡包括愛麗絲的小馬拉美西斯,一共有4匹馬。拉美西斯長大了,換了新的馬鞍,喬治牧師本想給她買那種側坐的女式馬鞍,愛麗絲說那家裡得多備一副馬鞍,不划算,就買普通馬鞍就好了。
不過後來喬治牧師也沒買馬鞍,亨利托人送回來一副9成新的馬鞍,看來是在民兵團裡偷偷弄回來的。
愛麗絲因為不在家,騎馬的次數不多,她本來想把拉美西斯帶去倫敦,這樣週末可以在馬路上騎著跑,貝克爾夫人問她,難道在倫敦街頭見過騎馬的年輕女士嗎?還真沒有。女騎手非常非常少,基本都是貴族家的女孩,大部分也得側坐,敢跟男人一樣用普通馬鞍跨騎的女騎手更是少之又少。愛麗絲只好作罷。
不過要是在斯蒂文頓,愛麗絲就不管那麼多“禮儀”了,她總是穿戴整齊,專門在倫敦做的男裝樣式的合身皮衣,裡面穿上羊毛毛衣保暖,男裝樣式的皮質長褲,但這時候的樣式不是前開扣,而是側開扣,裡面是媽媽給她做的羽絨褲,輕薄保暖。
再裹上一圈羊毛圍巾,戴上羊毛手套,騎馬出去跑一圈,往往能從斯蒂文頓跑到迪恩,再從迪恩跑到格萊謝姆,然後再繞一圈回來。
格萊謝姆夫人見到她穿成男孩子的樣子,就總說她,去倫敦算是白學了,一點也不淑女,反而越來越野小子。
愛麗絲總是笑嘻嘻的,不頂嘴,也不聽她的,格萊謝姆夫人嘮叨一會兒,還不是叫女僕給她端來熱茶,讓她喝的暖和一點再回去。
衛斯理要是在家,也會騎馬跟著她跑一圈。他原本不愛騎馬,覺得這種運動可能過於激烈,但近墨者黑,被威廉帶的,也很愛騎馬了,畢竟麼,男人有誰不喜歡這種馳騁天下的感覺的?就像後世為什麼男人有了一點小錢,都迫不及待的先買車,就是想擁有那種“一切都在我掌握中”的感受。
亨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