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四哥和賢母妃的保薦,我那年得了生平第一個差事。
皇子們到了年紀,都要領了差事歷練,就像四哥,其實從十三歲起就去吏部旁聽,太子更是從十歲起就每日臨朝。
其實,有沒有差事領,對我而言並不頂重要,但如果這樣能讓四哥寬心,讓賢母妃高興,又有何不可。
那一趟差事,我算是給四哥做個副手,且是去往北地。
十月裡,呼蘭府已經甚冷。
而我們那一趟,是去拿贓。
確切說,是追捕某個宗親侵佔民人田地、傷天害理的重要人證,然後再把人帶回京城交給宗人府審問。
之所以不動用刑部和屬地官衙,是顧念著宗室的體統、皇家的顏面,總不能自己家裡人犯錯,反倒扯破了弄得天下皆知。
差事的前半程還算順利,我和四哥並一行侍衛連同一位御醫抵達呼蘭府的第二日,便掌握了關鍵人證的行蹤。
那一日,四哥有意讓我拿個頭功,便把捕人的差事交給了我。
我當時年少,心性驕躁,渾沒當回事。想那嫌犯只是箇中年僕婦,原是涉案宗親奶兄弟的妻室。
宗親的奶兄弟頂罪死了,這婦人便成了關鍵所在。
拿人的過程不過轉瞬,一個手無寸鐵的婦人,面對七八個訓練有素的侍衛,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兒。
我志得意滿將人押回四哥等我的驛館,而變故發生在四哥從堂屋裡走出來的那一刻。
彼時,我和四哥為了掩人耳目均是便裝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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