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不和他計較,磨好了墨,他便提筆去沾墨汁。
正要落筆,他突然停住,抬頭怔怔地問我:“你的挽是哪個挽?”
我愣了一下,鄙夷地道:“挽留的挽。”
“噢。”他埋頭去寫。
常聽人說他多麼才華橫溢,可與他接觸時,除了聽他在床榻上淫詩不斷,還真沒什麼地方體現得出才氣的。
今日我才是第一次見識到,他身為文人高雅的一面。
那字,是真的好看。
我瞧著那端秀清新的三個字,從來不知道自己的名字還能這樣吸引人。
“好啦!”他大功告成一般。
不過緊接著又陷入一陣憂思,還不等我好奇去問,突然抬手狠狠咬了口拇指,然後摁在婚書上。
摁完,他又將目光移向我,我朝後縮了縮,他一把拽過我的手,將血在我拇指上抹了抹,帶著我的手往那婚書上摁。
“血誓約盟,你我都別想反悔!”他撒開我的手,將那婚書抱在懷裡,傻笑著,像個剛偷到糖得意洋洋的頑童。
不知怎的,我這樣看著他,怔了好一會。
我還是第一次見他這樣。
手上還沾著他的血,反應過來後連忙找帕子去包他的手,他著實咬得狠,血不住地流。
“合巹酒合巹酒!”他叫著。
“噓!”我瞪了他一眼。
他立馬不做聲了,好久,才抬起頭,看了眼手指,又委屈巴巴地看了眼我:“疼。”
我已經替他包好了手,見他這樣後知後覺,也是無奈,在他頭上敲了敲:“莫沾水,幾日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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