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主人現在是我了。”林知望住他的側臉,笑問道:“楚然,你喜歡這個名字嗎?喜歡的話,我便不改了。”
姜初亭道:“這個名字挺好的。”
“那就不改了。”林知語調緩慢,原本清亮的嗓音也低了許多:“就是不知道,我以後住在這裡,是不是也會受前主人的影響,嚐盡那相思苦。”
姜初亭不由看了他一眼,小小年紀,怎得有如此感慨?莫非,其實已經有喜歡的姑娘了?不過,這種事,就算他主動說起,姜初亭肯定也不會過問的。
林知察衝他笑,他便也回以一笑。
姜初亭又在這裡過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打算回去了。
林知很清楚,以他的心性,這件事他絕不可能放下不管的。所以根本不怕他十日之後不來。
可是知道歸知道,不捨照舊不捨。沒辦法,現在也只能先這樣了。
林知送了他一程又一程,終於,姜初亭不再讓他送了。
臨別前,姜初亭叮囑他:“胳膊記得要按時換藥,不要碰水。”
林知眉眼彎起,露出虎牙,笑得滿滿孩子氣:“知道啦,我都記著。到時候你一定要來啊。”
“一定。”姜初亭站在原地,又靜了靜,覺得確實沒別的話說了,便轉身離開了。
待他的身影消失不見之後,林知眸光微閃,這才攤開右手,手心有一個很小的藥瓶,裡面是他前一日才得到的千里香,沾一點到肌/膚上之後,十二個時辰內香氣不散,可以透過獵犬追尋到蹤跡。原本是想把這個用在他身上,看看他到底是什麼身份,為何總是這般神秘。後來想了想,還是沒用上。總覺得使太多詭計在他身上,會褻瀆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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