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都可以咬開,不過它們的武器可不是它們的牙,而是蹄子,遇到敵人,野馬群就將敵人圍起來,踢皮球一樣用蹄子踢打敵人,在它們的圍攻下,再皮厚的敵人都受不住,能被踩成一張皮!
又累又餓腳還疼,瑪隆和戈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遇到野馬群的。
“難怪這邊什麼獵物也沒有,原來這裡是這群野馬的地盤。”看著草叢對面的野馬,戈輕聲道。
和沿途不缺吃喝的其他人完全不同,瑪隆和戈可是一路上什麼也沒有獵到,幸好路上不缺冰雪他們還有水喝,不然早就倒下了。
“怎麼樣?可以吃馬肉嗎?聽說馬肉也很好吃啊!”和麵容嚴肅的戈不同,瑪隆可是一臉興奮,眼中都冒光了!
“這是齊洲高原野馬,它們可和你知道的馬不同。”看著前方的馬群,戈放慢了呼吸:“它們是這片無人區最兇猛的生物之一,對於其他物種幾乎是無差別攻擊的。”
“這麼兇悍?!”瑪隆咂舌:“那怎麼辦?我們撤退?”
盯著前方,戈幾不可查的搖了搖頭:“撤退是不可能的,我們已經耽擱了太久時間了,會遇到野馬群,我們八成還走錯了路,不能撤退,非但不能退,我們還要獵下這批野馬。”
“一批?”瑪隆眨了眨眼,懷疑自己聽錯了:“一匹就行了吧,我們找匹落單的野馬下手?”
“不可能的,別說野馬輕易不落單,就算我們殺了落單的野馬,只要我們身上還有那匹野馬的味道,其他的野馬會找我們尋仇。”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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