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人。
一切都和以前一樣,但帥成山海傳說的前任校霸和逢考必勝的轉學帥哥,已經要去遠方上大學了。
兩人坐在看臺上,看著宋韜帶著男生跑步,一圈又一圈。
時光彷佛又回到了那次運動會,印刷劣質的班服,山呼海嘯的傻氣標語,全校轟動的雙人運球,毫無舉牌經驗的林哥扛著“高二一班”大步邁進,後面一群運動員狂追,連不苟言笑的教導主任牛衛東都蹲到了看臺下,藉口撿筆笑了十分鐘。
林競還留著那張粉紅色的加油小旗幟,Q版的季星凌又痞又酷,而跑道上的季星凌像風又像雷電,一騎絕塵跑完後,額髮微微被汗浸溼,笑起來牙齒又白又整齊。
“你喜歡什麼樣的?”
“好看的。”
林競回憶了一下,自己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正好扭頭看到他逆著光的臉,眼眸眯著,帥得又張揚又囂張。
季星凌摸了摸他的後腦:“怎麼又在發呆,想什麼呢?”
“想以前的事。”林競問,“你那時候說喜歡學習好的,是指我嗎?”
“我什麼時候說喜歡學習……對不起,我申請一個重新回答的機會。”
林競笑著把飲料丟給他:“就知道你沒記住,走,回家。”
“等會。”季星凌追上他,“不然你給我一個愛情提示。”
“開運動會的時候。”
“對,開運動會的時候我就超喜歡你。”
“開運動會的時候你才喜歡我的?”
面對這種靈魂拷問,大少爺心想,開運動會的時候你才剛轉來多久,這個答案居然也不及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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