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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把我當成冤大頭了呢。”艾伯特看完蒙頓格斯·弗萊奇的來信後,忍不住笑了起來。
蒙頓格斯在信裡告訴他,找到沼澤挖子的皮毛了,但需要20加隆的鉅款。
二十加隆,貴嗎
如果硬要說的話,其實也不算太貴,但他還是對蒙頓格斯·弗萊奇用一張沼澤挖子的皮毛,就想找自己要二十加隆感到可笑。
對方這是被貪婪衝昏腦子?還是純粹想要試探一下自己的智商呢?
不管如何,那傢伙還真是貪婪到令人感到無以復加呢!
艾伯特確實想把蒙頓格斯·弗萊奇發展成自己的原料供應商,有些東西只能從黑市那邊著手,但並不代表他原意被人當肥羊宰上一筆。
艾伯特從不介意讓蒙頓格斯·弗萊奇小賺一筆,達到互為互利,畢竟商人這種生物就是為了錢,但如果真蠢到連這點都意識不到的話,那直接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艾伯特直接給蒙頓格斯·弗萊奇寫了封信,很了當的告訴讓對方重新定價,如果不合適也就沒什麼好談了。
他需要關心的事情很多,沒打算在蒙頓格斯身上浪費時間,如果那傢伙不行,那就再找另一個蒙燉格斯,或者蒙頓葛斯。
當然,艾伯特不怕被騙,攝神取念能辨別對方是否在對自己說謊,這便是他的底氣,只要有實力,有些事其實還是很簡單的。
“雪拉,麻煩你把了!”艾伯特摸了摸貓頭鷹,“要多出去活動,別像湯姆那樣胖得像顆球,到時候飛不起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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