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君道:“案件在這兩天發生了很大的轉變,已經不是曹律師你所說的那麼簡單。由於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我拿不到小云的口供。但是根據我和警察的交談,我認為小云很可能咬了金寄。我查詢了小云的情況,發現她有咬金寄的必要。或者說小云沒有退路,沒有其他選擇。”
魏君道:“小云有一位男朋友,未婚夫,打算明年春天結婚。小云在本案中第一個選擇:說明真相,那小云就涉嫌敲詐勒索罪,不僅以後她不能在這行混,而且還要坐牢。第二個選擇:承認自己為了角色和金寄睡覺。這樣其未婚夫不可能會原諒他,必然被業內除名。第三個選擇:小云受到來自金寄的脅迫,稱:如果不從,就將她的角色砍掉。由於小云和未婚夫收入比較一般,兩人規劃買房壓力很大,小云不能失去這次工作。雖然是龍套級的配角,但是因為電視劇又臭又長,她臺詞還不少。我查了,她可以拿到七萬多元的演出費。”
魏君道:“在小婷報警之後,小云只有第三個選擇,那就是咬死別人,才能救活自己。所以現在根本不是金寄願意不願意說明真相,而是金寄懇求真相浮出水面。”
曹雲皺眉:“哈……”對涉及的人的立場出現判斷失誤,是讓案件複雜化的原因。第一個判斷失誤是小云和金寄,他們都沒有想到小婷會報警。第二個判斷失誤是小云的立場。本案目前有個最大謎題:金寄換角色並不犯法,為什麼搜查四課憑什麼立案偵查呢?沒有立案,就不會引出金寄牆尖案。難道是越三尺以權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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